评论: "梅姨案"被拐孩子钟彬:被养父拉黑,已融入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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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26-09-24 05:35:13
养父就是共犯。以天朝公检法的铁拳,要想杜绝拐卖人口易如反掌。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姚明一句话道出了拐卖人口的本质。只要买来路不明的儿童入刑,天朝拐卖人口立马就会消失。为什么不这么做?因为政府不想让拐卖人口消失。拐卖人口属于底层互害,可以转移社会矛盾,同时可以掩盖很多肮脏的事情。
流水落花两自在
发表评论于 2026-09-24 04:10:06
拐卖人口罪应该完善为买卖人口罪,买方对社会的危害不容忽视。
我胖我的
发表评论于 2026-09-24 03:54:27
从这个自述看,这个小伙子挺实诚,对自己家里人也很有感情。真为他高兴,为他家里人高兴。所以说,拐卖妇女儿童这个事情,如果不追求买家责任、只追究人贩子,根本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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