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尚在香港,未抵達溫哥華之前,先給已在溫市定居的陳姓朋友打了長途電話,告知他我的抵達時間,請他接機,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是請他聯絡賣車的Dealer,我抵溫之後次日便會去買車,陳聽了一驚-----開車是要有駕照的,你有嗎?我答道,當然有,不然也不會買車啊。除此,我還請他幫忙租一處公寓(Apartment)暫住,我真的不願麻煩任何人。自己的事盡量自己解決,此乃我的人生原則之一。
果然,陳姓朋友有位相熟的朋友在Toyota車行工作,次日一早便約了去買車,我並不懂車,只知道Toyota Corolla,所以,到了車行便與那位Dealer講明,就買這個牌子及型號的車子,結果,記憶中僅一個小時便購車完畢,看得陳姓朋友有些目瞪口呆,頻說“你行不行啊”,我心裏明白,他不了解我的駕車歷史,才會有這樣的擔心。手續辦完之後,我便親自駕車回到陳早先幫我租下的公寓停車場,一切順利。
事實上,我早在1984年已經通過筆試及路考,獲得香港的駕駛執照。當然,那時我根本沒有能力買車,更遑論買香港的車位,但是,我當時只有一個觀念,即我一定要學會駕車,掌握這項技術,即使獲得駕照,沒有車供我駕駛也無礙。香港人將這種狀態稱之爲“雪藏駕照”,惟妙惟肖。
還記得當年的教車師傅是位中年女性,所學之車也不是如今的自動波,而是手動換擋,香港人稱“棍波”,我學得很認真,每次師傅教完以後,我都會將重點記在小本子上,平時有空便拿出來看看,女師傅教的也很認真,有時我換擋不夠及時或犯了其他錯誤,她會一巴掌打在我的大腿上,並大聲提醒我。在這樣的嚴師教導之下,我一次便通過了考試,獲得了香港的駕駛執照。
7年之後的1991年,我去了美國西維州(詳情不在此贅述),那裏地廣人稀,車子是必要的代步工具,我依舊沒有能力買車,但我的變通法是租車。我的香港駕照當時可以辦理國際駕照,用國際駕照即可租車。
女友(也來自香港)與我同住一樓,我們每個周末去租車,到超市購買所需食物及日常用品,慢慢地我們也會駕車在周圍景區瀏覽,無可推脫的是,我成爲租來車子唯一的司機。後來,女友在我的幫助下,也學會開車,獲取美國駕駛執照,未曾料到,若干年後本人也成了教車師傅,只不過是不收費的。
那兩年在美國,駕駛租來的車令我的駕駛技術日漸提高,趁著放假,我們曾驅車去了佛羅里達州,直搗最南部的Key West,全程三千多哩,來回十天,那次旅程中的一天,我甚至開了八個小時的車,那真是破了我的記錄,至今未打破。另一年的假期,我們先是飛到明尼蘇達州首府----聖保羅市,在機場租了車子,然後沿著向北的高速路,直抵Lake Superior,此湖乃著名的五大湖之一,且“一湖兩國”,北面乃加拿大,南面則是美國。
至今仍記得,那天暴雨如注,視綫模糊,我一個不小心竟開到了美加邊境處,硬著頭皮跟工作人員解釋,並無意闖入加拿大,請允許我在前面U turn囘美,結果還好,兜了一圈回了原路。
在美國的兩年(1991-93),實實在在奠定了我的駕駛信心,因多次租車,且租的多是不同類型的車,我已練就了短時間内便可以適應它們,並順利駕駛上路。若長途旅行,便提早查地圖、做筆記,這在三十年前我已應付得輕車熟路。
四年後的1997年,移民加拿大,Landing在多倫多,我一次性考取了多倫多的駕照,後決定定居溫哥華,自然首要之務便是買車,這就是文前寫到的“落地買車”一事的由來。而很多當時的朋友並不知道我那段駕車歷史,聽聞我剛抵達溫哥華,尚未了解大溫地區街道,便買車代步,紛紛投來質疑的眼光,我也懶得解釋,反正時間可以證明一切嘛。
直到2000年之後,出現導航GPS,那就更方便了,無論去到哪裏,設置好地址即可,不過,我還是很慶幸:學車從“棍波”開始,繼而自動波,從看紙質的地圖,繼而使用GPS,無論如何,這都是一個現今難得的駕駛過程啊,走過這一過程,乃是從一個時代跨越另個時代不可多得的經驗。
【全文完】
我的駕駛生涯說從頭
石貝 (2026-09-22 14:13:28) 评论 (0)30年前尚在香港,未抵達溫哥華之前,先給已在溫市定居的陳姓朋友打了長途電話,告知他我的抵達時間,請他接機,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是請他聯絡賣車的Dealer,我抵溫之後次日便會去買車,陳聽了一驚-----開車是要有駕照的,你有嗎?我答道,當然有,不然也不會買車啊。除此,我還請他幫忙租一處公寓(Apartment)暫住,我真的不願麻煩任何人。自己的事盡量自己解決,此乃我的人生原則之一。
果然,陳姓朋友有位相熟的朋友在Toyota車行工作,次日一早便約了去買車,我並不懂車,只知道Toyota Corolla,所以,到了車行便與那位Dealer講明,就買這個牌子及型號的車子,結果,記憶中僅一個小時便購車完畢,看得陳姓朋友有些目瞪口呆,頻說“你行不行啊”,我心裏明白,他不了解我的駕車歷史,才會有這樣的擔心。手續辦完之後,我便親自駕車回到陳早先幫我租下的公寓停車場,一切順利。
事實上,我早在1984年已經通過筆試及路考,獲得香港的駕駛執照。當然,那時我根本沒有能力買車,更遑論買香港的車位,但是,我當時只有一個觀念,即我一定要學會駕車,掌握這項技術,即使獲得駕照,沒有車供我駕駛也無礙。香港人將這種狀態稱之爲“雪藏駕照”,惟妙惟肖。
還記得當年的教車師傅是位中年女性,所學之車也不是如今的自動波,而是手動換擋,香港人稱“棍波”,我學得很認真,每次師傅教完以後,我都會將重點記在小本子上,平時有空便拿出來看看,女師傅教的也很認真,有時我換擋不夠及時或犯了其他錯誤,她會一巴掌打在我的大腿上,並大聲提醒我。在這樣的嚴師教導之下,我一次便通過了考試,獲得了香港的駕駛執照。
7年之後的1991年,我去了美國西維州(詳情不在此贅述),那裏地廣人稀,車子是必要的代步工具,我依舊沒有能力買車,但我的變通法是租車。我的香港駕照當時可以辦理國際駕照,用國際駕照即可租車。
女友(也來自香港)與我同住一樓,我們每個周末去租車,到超市購買所需食物及日常用品,慢慢地我們也會駕車在周圍景區瀏覽,無可推脫的是,我成爲租來車子唯一的司機。後來,女友在我的幫助下,也學會開車,獲取美國駕駛執照,未曾料到,若干年後本人也成了教車師傅,只不過是不收費的。
那兩年在美國,駕駛租來的車令我的駕駛技術日漸提高,趁著放假,我們曾驅車去了佛羅里達州,直搗最南部的Key West,全程三千多哩,來回十天,那次旅程中的一天,我甚至開了八個小時的車,那真是破了我的記錄,至今未打破。另一年的假期,我們先是飛到明尼蘇達州首府----聖保羅市,在機場租了車子,然後沿著向北的高速路,直抵Lake Superior,此湖乃著名的五大湖之一,且“一湖兩國”,北面乃加拿大,南面則是美國。
至今仍記得,那天暴雨如注,視綫模糊,我一個不小心竟開到了美加邊境處,硬著頭皮跟工作人員解釋,並無意闖入加拿大,請允許我在前面U turn囘美,結果還好,兜了一圈回了原路。
在美國的兩年(1991-93),實實在在奠定了我的駕駛信心,因多次租車,且租的多是不同類型的車,我已練就了短時間内便可以適應它們,並順利駕駛上路。若長途旅行,便提早查地圖、做筆記,這在三十年前我已應付得輕車熟路。
四年後的1997年,移民加拿大,Landing在多倫多,我一次性考取了多倫多的駕照,後決定定居溫哥華,自然首要之務便是買車,這就是文前寫到的“落地買車”一事的由來。而很多當時的朋友並不知道我那段駕車歷史,聽聞我剛抵達溫哥華,尚未了解大溫地區街道,便買車代步,紛紛投來質疑的眼光,我也懶得解釋,反正時間可以證明一切嘛。
直到2000年之後,出現導航GPS,那就更方便了,無論去到哪裏,設置好地址即可,不過,我還是很慶幸:學車從“棍波”開始,繼而自動波,從看紙質的地圖,繼而使用GPS,無論如何,這都是一個現今難得的駕駛過程啊,走過這一過程,乃是從一個時代跨越另個時代不可多得的經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