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Fatal Grace》,佩妮的探长系列第二部,再次把我带进三棵松小镇。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节日的余温还没有褪去,一名中年女子却在众人面前离奇地被电击身亡。她外表靓丽、举止优雅,却言语尖酸,对丈夫不忠、对家人冷漠、充满嘲讽。对外人也是各种刻薄挑剔。她没有朋友。
这是一个极不受欢迎的女人。对于“受害者真的就可恶到该被杀吗”这个问题,我没有纠结太多。我更乐意借着案情,跟着作者去认识更多人物,去体会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
因此,对三棵松小镇上的人们,我有了更多的了解。除了第一部书中重点刻画的画家夫妇、诗人、心理学家之外,在这部小说里,三位年迈多病却又善良、优雅的女士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们住在一起,互相帮扶照料。尽管已经到了人生的暮年,她们依然过着从容、幽默而得体的生活。当面临选择时,她们的做法让人钦佩。而她们的选择又蕴藏着怎样深沉的爱。
在这部小说里,作者也用了不少笔墨来描写乡间美食。在她的笔下,我仿佛能闻到香气四溢的咖啡,品尝到松软纯香的面包、小镇居民自制的甜而不腻的果酱和美味腊肠,再配上炭火烤得油脂喷香的牛排、园子里出产的小巧的土豆、翠绿的豆角……
我也更加理解,为什么佩妮能够凭借对加拿大文化的贡献而荣获国家勋章成员的荣誉。在她的小说里,她总会巧妙地融入一些加拿大的历史与传统。
于是,我知道了在新年期间,小镇上每家都会存放成桶成桶的牡蛎,为聚会做准备。这是魁北克人的新年传统。
人们的闲谈里,从冬天所穿靴子的材质,又能聊到因纽特人的狩猎和生活方式。也让我对原住民的生活、他们的过去和文化产生兴趣。
我也知道了,在旧日的魁北克乡村,村民在宠物狗临终前,那令人伤心的告别方式――a beer walk。主人一边陪着狗狗走最后一程,一边喝酒。让自己醉了,便不会感到那么多的伤痛。
只要有耐心,一定会从书中了解到不少有关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文化与历史知识。这也是我喜欢佩妮小说的一个原因。
读的时候,我一点也不着急,就那样慢慢看。有些不清楚的人或事,我还会停下来,去网上查一查。
于是,我又知道了,Emerson不仅指美国的哲学家和诗人,还有英国70年代的三人摇滚乐队Emerson、Lake与Palmer。特意去油管听他们的演唱,代表作《From the Beginning》还真不错。
喜欢狗的人士大概也知道Greyfriars Bobby 的故事。
佩妮的小说读多了,我也有些熟悉她判定凶手的逻辑。但这并不影响我的阅读和欣赏。
在这部小说中,受害者的死本身也许并不那么令人痛心。真正让人难过的,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步步发生的。书中最后解开的真相着实让人感慨。
在一次访谈中,主持人问佩妮为什么那么喜欢写凶杀案。她认真地说,其实这并不是关于murder的故事,而是关于人们的生活、他们的选择、他们的爱的故事。
是啊,在佩妮的书中,案子不是最重要的。那些人物、历史、人文才是小说的迷人之处。而让小说更吸引人的是她对人性的深刻体察。
生活、选择与爱――读《A Fatal Grace》
悄然一笑 (2026-09-13 06:54:31) 评论 (0)《A Fatal Grace》,佩妮的探长系列第二部,再次把我带进三棵松小镇。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节日的余温还没有褪去,一名中年女子却在众人面前离奇地被电击身亡。她外表靓丽、举止优雅,却言语尖酸,对丈夫不忠、对家人冷漠、充满嘲讽。对外人也是各种刻薄挑剔。她没有朋友。
这是一个极不受欢迎的女人。对于“受害者真的就可恶到该被杀吗”这个问题,我没有纠结太多。我更乐意借着案情,跟着作者去认识更多人物,去体会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
因此,对三棵松小镇上的人们,我有了更多的了解。除了第一部书中重点刻画的画家夫妇、诗人、心理学家之外,在这部小说里,三位年迈多病却又善良、优雅的女士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们住在一起,互相帮扶照料。尽管已经到了人生的暮年,她们依然过着从容、幽默而得体的生活。当面临选择时,她们的做法让人钦佩。而她们的选择又蕴藏着怎样深沉的爱。
在这部小说里,作者也用了不少笔墨来描写乡间美食。在她的笔下,我仿佛能闻到香气四溢的咖啡,品尝到松软纯香的面包、小镇居民自制的甜而不腻的果酱和美味腊肠,再配上炭火烤得油脂喷香的牛排、园子里出产的小巧的土豆、翠绿的豆角……
我也更加理解,为什么佩妮能够凭借对加拿大文化的贡献而荣获国家勋章成员的荣誉。在她的小说里,她总会巧妙地融入一些加拿大的历史与传统。
于是,我知道了在新年期间,小镇上每家都会存放成桶成桶的牡蛎,为聚会做准备。这是魁北克人的新年传统。
人们的闲谈里,从冬天所穿靴子的材质,又能聊到因纽特人的狩猎和生活方式。也让我对原住民的生活、他们的过去和文化产生兴趣。
我也知道了,在旧日的魁北克乡村,村民在宠物狗临终前,那令人伤心的告别方式――a beer walk。主人一边陪着狗狗走最后一程,一边喝酒。让自己醉了,便不会感到那么多的伤痛。
只要有耐心,一定会从书中了解到不少有关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文化与历史知识。这也是我喜欢佩妮小说的一个原因。
读的时候,我一点也不着急,就那样慢慢看。有些不清楚的人或事,我还会停下来,去网上查一查。
于是,我又知道了,Emerson不仅指美国的哲学家和诗人,还有英国70年代的三人摇滚乐队Emerson、Lake与Palmer。特意去油管听他们的演唱,代表作《From the Beginning》还真不错。
喜欢狗的人士大概也知道Greyfriars Bobby 的故事。
佩妮的小说读多了,我也有些熟悉她判定凶手的逻辑。但这并不影响我的阅读和欣赏。
在这部小说中,受害者的死本身也许并不那么令人痛心。真正让人难过的,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步步发生的。书中最后解开的真相着实让人感慨。
在一次访谈中,主持人问佩妮为什么那么喜欢写凶杀案。她认真地说,其实这并不是关于murder的故事,而是关于人们的生活、他们的选择、他们的爱的故事。
是啊,在佩妮的书中,案子不是最重要的。那些人物、历史、人文才是小说的迷人之处。而让小说更吸引人的是她对人性的深刻体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