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仅6天后,女婴戴案澜在月子中心突然停止呼吸,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9月15日,中国新闻周刊从戴案澜母亲李女士处获悉,家属在接到广州市番禺区相关部门通知后,于当日前往番禺区综治中心参与协调。
李女士称,通知中说月子中心的实际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会到场,但当天她并未见到二人。本次调解由区政府牵头,家属与月子中心双方分开沟通,这也是双方的第4次调解,此前街道办已组织过3次调解。
据了解,家属提出了四项诉求:要求月子中心停止散布关于孩子“有基础病”的不实言论;月子中心作出正式公开道歉;对相关方依法追责;按照广州的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现场工作人员帮我们核算过,金额约150万元。”李女士说。
“由于调解采取双方分开协调的方式,我们暂不清楚月子中心对我们诉求的回应,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下一步协调。”李女士表示。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9月14日晚间,涉事的广州暖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曾发布声明:事件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目前,法医鉴定程序正在依法有序进行中,婴儿的具体死亡原因尚未有最终结论。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关于此事件的讨论,其中包含‘强制喂奶导致呛奶’‘婴儿系呛奶致死’等言论。我们理解家属在巨大悲痛下的情绪,但必须指出,在司法鉴定结论做出之前,上述言论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公司表示。
声明中还提到,月子中心的护理人员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经公司岗前培训及考核后上岗。对于部分人员多次到经营场所滋事,故意毁坏公司财物(包括门锁、招牌等),恐吓公司员工,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公司已报警处理。
李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此前,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向她表示,公司正常运营是具备协商解决此事能力的基础条件之一。为了妥善解决此次事件,公司股东一直在努力筹钱,“如因外部因素造成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公司)将面临倒闭和失去担责能力”。
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上述公司,截至发稿电话暂无人接听。番禺区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采访需经宣传部门对接。
据李女士此前向媒体介绍,今年4月,她与广州暖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签订月子服务协议。她的预产期为8月23日,选定产后30天服务套餐,服务费共计1.8万元。
8月19日,李女士顺产产下一名女婴,体重3.45公斤,身长50厘米,无脐带绕颈;新生儿G6PD(蚕豆病)、TSH(甲状腺功能)、17-OHP(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PHE(苯丙酮尿症)筛查结果均正常。
8月22日,李女士提前入住月子中心。母女二人分开在不同房间休息,婴儿房间配备实时监控。次日,孩子因急性肠胃炎前往医院就诊,之后返回月子中心。
8月24日中午,护理人员将婴儿抱去喂奶。约40分钟后,月子中心工作人员通知李女士下楼,此时婴儿已被送上救护车。
番禺区沙湾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记载,8月24日约12时58分,接120中心电话,在月子中心有一新生儿无呼吸、心跳,13时医院电话联系报警者,称患儿已经无呼吸。13时7分,医院出车到达现场,工作人员从一小汽车后座抱出患儿,当时患儿四肢自然下垂,无哭闹,裸露皮肤发绀。
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对患儿实施气管插管后,从气管导管内吸出少量奶渣样物质,于14时30分宣布临床死亡。
李女士认为,女儿死亡系护理人员操作不当引发呛奶窒息所致;月子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说法予以否认。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材料,8月24日,她报案称护理人员陈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沙湾派出所于8月25日予以受案。
另据番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9月4日出具的程序处理告知书,警方已收到报案人诉求,要求依法对广州暖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及相关直接责任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相关材料已转送沙湾派出所按法定程序办理。
目前,患儿已完成尸检,家属正在等待法医鉴定报告及死亡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