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荒謬到我看了三遍,還是不知道到底是哪一邊漏掉了半本劇本。
一對住在 Seattle 的夫妻帶著他們八個月大的唐寶寶去 Oregon,孩子半夜突然呼吸急促,送到醫院急救後不幸過世。然後根據父母的 lawsuit 說,真正的魔幻劇情才開始。爸媽想要把孩子送回 Seattle,所以詢問醫院相關的資訊。訴狀上說,醫院告訴他們 funeral home 運送很貴,最後竟然要他們自己載孩子的遺體回家。而且一開始還建議把孩子放在 car seat裡。媽媽一聽覺得不對,因為四個小時開回西雅圖,到時候屍僵發作,孩子硬在 car seat 裡怎麼辦?於是據說 staff 又提供 Plan B:那就平放後座吧,蓋條毯子,一路向北。爸爸最後真的開了四個小時,把死去的八個月大孩子放在後座載回西雅圖安葬。兩年過去,現在夫妻告醫院一千萬美金。
新聞看到這裡,一般人大概已經開始驚嘆「我的天啊!這什麼沒人性的醫院!」我看完則是蛤?不是我沒有同情心。是這個流程實在徹底顛覆我目前為止工作的經驗模式。因為大部分人可能不知道,美國醫院裡人死掉以後,跟電視演的其實差很多。大家被醫療劇洗腦多年,大概以為病人一死,心電圖聽到一長聲嗶,然後醫生沉痛地低下頭宣布時間:死亡時間 2:44 AM.然後伸出充滿人文關懷的手,緩緩把白床單拉過死者的臉。鏡頭拉遠,家屬啜泣,悲傷的音樂在背景響起。他奶奶的,我以前也這樣被洗腦過。
上古世紀的很多很多年前,我還是個菜鳥住院醫生,當時值班剛好遇到病人過世。雖然不是我的病人,但是值班遇到的時候就是我的事,唯一的問題是當時我還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遇到的逝者是一個癌症末期的老先生。我進去病房的時候,一屋子的家屬已經哭成一團。但是醫生不能因為大家哭得很傷心,就跟著說「嗯,看起來應該是死了。」,還是得按照程序確認。沒有呼吸,沒有脈搏,沒有心跳聲,瞳孔等等該看的看一看,該聽的也不能少。然後跟護士確認死亡時間,紀錄,完成法律文件好送去簽發死亡證書。原本事情到這裡就應該了結了,可是當時不知道是哪一齣醫療劇還殘留在我腦袋裡,我居然非常自然地做了一件自以為很專業、很莊嚴、很符合鄉土狗血電視劇的事情..
我伸手把白床單慢慢往上拉,蓋過老先生的臉。結果床單才剛蓋好,旁邊一個家屬突然崩潰大哭:HE IS CLAUSTROPHOBIC!!!我當場嚇到立刻把床單掀回來直道歉說 SORRY! SORRY!他奶奶的熊。我一個剛剛才正式確認病人已經死亡的醫生,竟然突然開始擔心:對耶,他會不會覺得悶?腦袋大概當機了兩秒才重新連線。從此以後我學到人生非常重要的一課,不要被電視劇洗腦,沒事不要加戲。以後再出現死亡宣告,我一律按照標準SOP流程,確認,看時間,寫下來,跟家屬說節哀,閃人。床單你們愛蓋哪裡自己決定,我再也不碰。你怕冷、怕熱、怕黑、怕鬼、claustrophobic,我完全尊重。死者的人權我充分保障,但是我絕對不擅自加戲。
而另外一個大家被電視洗腦很深的地方,就是「停屍間」。很多人以為每一家美國醫院地下室都有一個陰森森的太平間。裡面鋪滿白色磁磚,日光燈忽明忽暗,一整排不鏽鋼冰櫃,半夜還有一個不知道為什麼永遠臉色很差的大叔,把屍體一個一個推進抽屜。事實上,我工作過的醫院根本沒有大家想像中那種電影版停屍間,而且很多美國醫院真的沒有。病人在病房自然死亡,該需要的狀況就會通知法醫。如果法醫認為不干他們的事拒絕病例,接下來通常就是由家屬決定葬儀社,然後等他們來領人。在這之前呢?人就繼續躺在那裡。美國醫療最公平的地方大概就是這個。活著的時候等專科醫生,等照 MRI,等 prior authorization,等 insurance approval。死了以後終於不用等保險的 prior authorization 了,改等 funeral home。
我工作這麼多年,真正看到病人「死在手術台上」那種八點檔劇情,印象中只有一次。那個病人原本手術完就預計要進 ICU,所以 ICU 床早就留好了。結果手術沒做完,病人就直接登出人生了。接下來立刻出現一個非常現實、而且傷腦筋的問題,那現在屍體放哪裡?總不能繼續躺在手術房吧,下一台還要開啊。最後大家研究半天,好吧,反正 ICU 床本來就是他的,照原訂計畫送 ICU。只是原本預計送一個插著管、接著監視器、可能還要掛一大堆藥物點滴的病人,最後送進去的是一具屍體。那大概也是我看過最清閒的一張 ICU bed。不用心律監視器,沒有呼吸器,當然也沒有像聖誕樹一樣掛的琳琅滿目的IV和藥物。照顧起來也格外輕鬆,不用抽血,連 call light 都保證不會按。唯一的工作就是確定別的探病家屬不要走錯房,然後等家屬找到 funeral home 來領。偏偏那次家屬又搞了很久,所以屍體就在 ICU 放了快一天,急診在樓下跳腳要床,偏偏又不能把病人放旁邊讓新病人先躺。那一天我才真正明白:活人的 ICU bed 很難找,死人的床,有時候他奶奶的更難找。
所以看到這則新聞,我覺得最奇怪的其實不是「父母自己載遺體」。因為家屬自行運送遺體,在某些州、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本來就可以是合法選項,而且 funeral home 跨州運送搞不好真的不便宜。真正讓我滿頭問號的是:到底是誰決定要自己載的?
孩子到醫院不久就死亡,這種情況照程序通常會通知法醫。法醫接 case,就走法醫的流程。法醫不接,通常就是問家屬:你們要哪一家葬儀社?所以如果新聞裡父母所說的版本完全正確:我們想找 funeral home,醫院說太貴。我們不知道怎麼辦,有人叫我們放 car seat,我們說不行,有人又叫我們平放後座。最後醫生甚至拿 pres**tion pad 手寫一張孩子死在醫院的證明。然後直上 I-5往北四小時到西雅圖,一路順風。那我真的只能說,這間醫院那天晚上大概不只沒有帶腦子上班的人,連知道正常的SOP的人都落跑去吃消夜了。
尤其這個醫院說太貴的論點讓我怎麼想都覺得很玄。父母的 lawsuit 說,他們問能不能由 funeral home 把孩子送回 Seattle,醫院的人跟他們說:那樣太貴了。看到這句,我眉頭都皺起來了。鳩都嘛待,美國醫院什麼時候開始關心病人花多少錢了?我在醫院工作的時候,開藥從來沒有先查「等一下,這顆藥要多少錢?」我只管這個藥需不需要?需要就開。至於這顆藥到底是8元,800元還是8萬元,那完全不是我決定醫療處置的考量範圍,沒有之一。CT 要不要做?看臨床需要。ICU 要不要進?看病情。抗生素要不要給?看感染狀況需不需要。我從來沒遇過病人問:「醫生,這個很貴嗎?」如果有人問,我的內心OS一定是:你現在都快掛了,省錢是準備留遺產嗎?
結果這個案子在病人真的掛了以後,醫院突然佛心大發:「Funeral home 跨州運送很貴耶。」「四個小時而已,你們自己開車比較省。」「油錢大概兩缸。」「記得 Costco 加油。」「來,我再送你一張 pres**tion pad 當證明。」他奶奶的熊,人活著的時候都沒有在替你的荷包著想,人死了突然開始替家屬做財務規劃?這個轉變實在太溫馨,我一時有點不習慣。當然,如果是家屬自己說:「我們付不起 funeral home transport,有沒有比較便宜的方法?」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Social worker 或相關 staff 跟家屬解釋可以合法自行運送,也很合理。所以問題又繞回原點:到底是誰先提出「自己載」這個選項?如果是家屬自己要求,那這故事跟現在的新聞標題差了十萬八千里。如果真的是醫院主動替他們精打細算,最後算出:Seattle funeral home transport:$$$$,Toyota 後座:$,然後非常貼心地推薦第二項那我只能說,這可能是我第一次看到美國醫療體系如此積極地替病人省錢,可惜病人已經死了才開始。
故事演到這裡,醫院終於出來講話了,而且講的居然是完全另外一齣戲。醫院說:我們有通知 Medical Examiner,我們有按照 Oregon law,我們有按照 hospital policy,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一切都是按照 familys wishes!休旦幾咧,這事情現在精彩了。家屬版本說「他們叫我們自己載!」醫院版本是「是你們自己要載!」家屬吵「你們說 funeral home 太貴!」醫院說「我們只是按照你們的 wishes!」律師突然從旁邊衝出來喊「一千萬!」這下子輪到醫院危機處理小組出場,要求所有人現在開始「閉嘴。」這已經不是少了一個逗點的問題了,這是兩邊各拿一本劇本,而且看起來連編劇都不是同一個。
眾所周知醫院有一個非常令人討厭的習慣。你去看病,要簽名。你拿自己的病歷,要簽名。你拒絕治療,要簽名。你要 AMA 跑路,更是恨不得叫你簽到手抽筋。美國醫院什麼都可能缺,ICU bed 會缺、護士會缺、醫生會缺,paperwork 絕對是滔滔江河的供應保證絕不缺貨。所以現在你跟我說,一個八個月大的孩子死亡、通知過法醫、最後遺體不是交給葬儀社,而是交給父母自己跨州開四個小時載回西雅圖然後這整件事情會完全沒有留下家屬簽過的東西?嗯,我先把爆米花拿出來,板凳擺好,準備看戲。
因為如果有一天法庭上,醫院律師慢慢拿出一張兩年前的文件,然後投影幕上出現這些文字:Funeral home transport offered,Family declined,Parents elect private transportation,下面還有父母的簽名。那一刻大概連法官都會忍不住把眼鏡往下拉一點問「呃這是誰簽的?」不過反過來,如果醫院律師把整份病歷翻到冒煙,最後真的什麼都找不到。沒有父母同意,沒有法醫拒案,沒有提供葬儀社安排的情節,沒有遺體運送的資料。只有倒楣的值班醫生手寫的「Baby died here. Dr. XXX」那也不用吵了。雙方律師直接約個地點好、空氣好、環境好的咖啡店坐下來,先點咖啡,再個划巴拉拳,輸的決定支票前面的數字,贏的決定後面有幾個 0。
所以這個案子到底是醫院真的集體失智,還是新聞只播了上半場,我不知道。但是工作了這麼多年,倒是學會了一件事,越是聽起來荒謬到天怒人怨、壞人頭上都快自己長角的故事,我越想看後面那疊沒有人想看的 paperwork。畢竟當年我第一次死亡宣告,就是被該死的狗血鄉土電視劇洗腦,差點讓一個已經死掉的老先生再得一次幽閉恐懼症。從那次以後我就知道電視劇不要看太多,新聞也是。
